日本一残疾妈妈在浴缸里杀死了3个月大的女儿,孩子身上67处刀伤!事件曝光引全网众怒!
本文授权转载自公众号东京新青年,ID:tokyomen 防走丢,大家也可以在“ 事儿君看天下 ”找到我 关注起来,以后不“失联”~ 10月21日,东京地方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杀婴案。被告叫内藤沙月,29岁,被控杀害自己出生仅3个月的女儿。 内藤沙月天生患有骨形成不全症,骨头脆弱、容易骨折,身高停在110厘米,日常出行靠轮椅。她在YouTube等平台发自己坐轮椅生活的日常,频道订阅者约2万人,是小有名气的“轮椅网红”。 她曾所属一家专门签约残疾艺人的事务所。视频和帖子的内容大多是日常、出门打扮、恋爱和当妈妈的生活,主题一直很固定:有残疾也可以活得漂亮、活出自己。她也常讲生命的可贵,不少和她处境相似的人说,从她身上得到了鼓励。 怀孕期间,她在博客里连着写怀孕日记,记录每周的身体变化。出产前后,有媒体以她克服难病当上妈妈为题做过报道。在公开的画面里,她一直是那个笑得明亮的“110厘米妈妈”。 而这一切却突然急转直下。案件发生在去年11月4日,地点是东京世田谷区她家的公寓。 那天早上6点40分左右,她自己打了110报警。电话里她说,对不起,我没能死成,我把宝宝杀了。 警察赶到后,在浴室里发现了她的长女优爱。孩子当场被确认死亡。 起诉书上陈述,她在浴缸里用菜刀多次切割女儿的脖子和胸部等处,孩子死于失血性休克。 她被捕时,报道里说的伤口是十几处。到了法庭上,检方指出,孩子身上利刃造成的伤口一共67处。 辩护方在法庭上说,她当时正在和丈夫谈离婚,也在谈女儿的抚养权。她认为自己有先天残疾,几乎不可能拿到抚养权,精神上被逼到了绝境,打算带着女儿一起死,属于无理心中。 另外,辩护方还提到,她没有从行政方面得到恰当的支援。 案发前几个小时,也就是11月4日凌晨4点左右,她在Instagram的限时动态里连发了好几条。 她写道,是自己先提出的离婚,之后又想撤回、想和好,被拒绝了。她写到抚养权的事,说自己一个人照顾不了孩子,娘家也没有能帮忙照顾的环境,不知道该怎么办。 最后一条动态写的是,已经到极限了,对不起,我太弱了,谢谢大家,SNS应该不会再继续了。 在法庭上,她说声音颤抖地说,想和女儿在一起,就只能一起死。她还说,对毫无罪责的女儿下手,她很抱歉。 内藤沙月之前的婚姻里,有过一个孩子,死产了。去年3月她再婚,优爱是再婚后出生的女儿。去年9月,她在网上发过报喜,说自己当妈妈了,还写,能平安抱到女儿,真的很幸福。 从报喜到案发,只隔了不到两个月。 庭审的消息出来后,日本网友大部分都表示很愤怒。 我感到无比愤怒,这太没有道理了。因为父母的私心和任性,让一个出生才3个月的幼小生命成为牺牲品,这绝对不可原谅。只能说她从根本上缺乏当父母的觉悟和责任感,我只觉得去世的孩子太可怜了。希望严惩。 就算这个人拿到了抚养权,她打算怎么养孩子呢?先天性骨形成不全症,身高110厘米,容易骨折,需要坐轮椅,和娘家也疏远。抚养权归父亲,是有充分理由的吧。 说什么行政支援,就算父亲在争取抚养权、父亲那边的亲属也能帮上忙,那结论也会是让父亲把孩子接过去养吧。顺便说一句,同患这个病的伊是名夏子,因为走护理机构没法请人照顾孩子,就自己私下说服、挖来了护工,才维持住现在的生活。 没有周全的支援就养不了孩子,可又不想放弃抚养权,于是就杀了她?还特意砍了67处?就算没能力,也还有别的办法吧。听说她从小学起就把结婚、生孩子当作人生目标,可这个女儿只是为了母亲的自我实现才来到世上,几个月后就被残忍地夺走生命,站在女儿的立场上,太可怜了。 母亲把出生3个月的婴儿砍了67处杀害,这是一起过于残忍的事件。 即便如此,辩护方主张“不能只责备被告一个人”,我对此非常反感。 夫妻关系恶化、行政支援不足,各种情况都有,但这能成为夺走一个无辜婴儿生命的理由吗? 如果做出同样行为的是父亲,人们也会这样考虑加害者的情况、发出维护的声音吗? 对加害行为的评价和追责,不应该因为性别而不同。 最不能忘记的是,受害者是出生才3个月的婴儿。 考虑加害者的处境,和模糊残忍行为的责任,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。 案件目前还在审理中,没有判决。 内藤沙月固然有自己的难处,但一个3个月大的孩子不是一个物件,是一条活生生的生命,不是一个可以任由父母随意处置的所有物,父母的处境再难,也不是伤害孩子的理由。这一点没有可以商量的余地。 同时,一个残疾母亲在产后和离婚谈判同时压过来的时候,能得到什么支援,她有没有求助、求助有没有被接住,这些问题同样要查清楚。不是为了给她的行为开脱,而是为了让下一个撑不住的父母,在出事之前能真正获得援助,而不至于让悲剧重演。 在日本,育儿困难的时候,可以打儿童咨询所的全国通用号码189,也可以联系所在市区町村的子育儿支援窗口。产后不久的母亲,还可以申请各自治体的产后护理和家访支援。这些信息,希望永远用不上,但希望身边有